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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計畫

衛生福利部公告115-116年「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暨申請作業說明會

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一、申請期限:公告日至115年8月20日。
二、申請方式:由申請醫院提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一式3份,併同申請作業須知要求之其他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本部委託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辦理。
三、申請作業說明會
1.時間:115年7月9日(四)下午2時
2.地點:採線上說明(使用webex系統)
3.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各機構至多2名為原則,額滿即止
報名網址:請點此 
四、旨揭申請作業及後續流程相關疑義,請洽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聯絡電話:(02)23587343,分機305、302。

議程:

時間 主題 講師/主持人
14:00~14:15 報  到
14:15~14:20 開  場
14:20~14:40 標竿獎勵計畫
申請說明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14:40~15:00 醫療機構
執行經驗分享
義大醫院公共事務部
陳文旭部長
15:00~15:20 方案設計與規劃 奇美醫院 廖熏香顧問
15:20~15:40 綜合座談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黃鈺媖副執行長
義大醫院公共事務部 陳文旭部長
奇美醫院 廖熏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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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115年6月29日衛部醫字第115166504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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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115-116年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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