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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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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參與調解的注意事項

「醫療爭議」是指病方認為醫療不良結果,應由醫事人員、醫事機構負責所生之爭議,您可能想追問過程中發生了什麼事?想了解後續該如何處理?您也可能有意求償。113起實施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稱醫預法),建立更周全的調解機制,作為處理醫療爭議的必經途徑,更有機會回應您這些提問與訴求。

調解有哪些好處

調解是一個溝通的平台,透過具醫療、法律等專業背景的調解委員居中引導,讓您跟醫方有效對話、共同決定處理方案,必要時也有第三方專家機制,協助釐清醫療上疑慮。與訴訟相比,調解程序免費、時效更快速,且調解成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等同民事確定判決之法律效力;即使調解不成立,亦不影響後續訴訟權益。

調解前應做的準備
  • 儘早齊備申請調解所需之文件,調解會於資料完備後45日內召開調解會議,並於3個月內完成。
  • 整理醫療過程,依時序具體描述時地人事。
  • 指出疑慮或不滿的原因,理性聆聽對方說明,確認疑慮是否釐清。
  • 不論是後續所需醫療協助或期待金錢補償,應提出具體訴求。
  • 以共商處理方案為目標。

更多資訊可下載:「參加醫療調解 行動補給站」摺頁(建置中)

醫事專業諮詢

諮詢則是由醫療爭議當事人(病方或醫方)自行提出申請,依當事人所提醫療疑問,經相關科別醫事專家審查後提出一般醫療常規之處置說明,但不就個案論斷是非對錯,回覆申請人以供參考。

法律義務

醫預法規範病方有下列義務,違者可處罰鍰:

出席義務(§19):當事人應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調解。

保密義務(§18):

  • 調解程序不公開。(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 未經同意,不得將調解過程錄音、錄影或使用其他方式傳播,亦不能於他案洩漏或援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