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21條,調解會於調解時,得就醫療爭議之爭點向衛生福利部委託之財團法人申請醫療爭議評析。為有助於調解會了解並鼓勵其妥善運用「醫療爭議評析」,衛生福利部製作「醫療爭議評析運用指南」,說明啟動評析時機、擬定評析問題,以及運用技巧等,檔案下載請點此,歡迎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