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一、申請期限:公告日至113年11月5日。
二、申請方式:由申請醫院提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一式3份,併同申請作業須知要求之其他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本部委託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辦理。
三、申請作業說明會
1.時間:113年10月15日(二)下午2時30分
2.地點:採線上說明(請先完成線上報名,當天需簽到退)
3.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活動當天
報名網址:https://learning.tdrf.org.tw/apply/page/id/CeG
四、旨揭申請作業及後續流程相關疑義,請洽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聯絡電話:(02)23587343,分機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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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113年10月8日衛部醫字第1131668534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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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114年度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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