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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核定醫院名單

依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110年5月12日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徵求醫療機構申請辦理各主題計畫。本案業經衛福部評選後,核定結果如下。

核定醫院辦理計畫期間自110年7月7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主題一、建立院內醫療事故關懷機制及流程

大千綜合醫院(地區醫院)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地區醫院)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新竹國泰綜合醫院(地區醫院)
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區域醫院)
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區域醫院)

主題二、建立院內醫療爭議及事故檢討改善機制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地區醫院)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法人台南新樓醫院(區域醫院)
臺南市立安南醫院-委託中國醫藥大學興建經營(區域醫院)

主題三、建立醫療事故關懷群組支持系統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醫學中心)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醫學中心)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醫學中心)

(以上名單依同層級醫院名稱筆劃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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