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年衛生福利部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新增申請作業說明會影音檔,請參考以下影片連結。
衛生福利部於111年3月15日公告「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請逕自下載附檔參閱。為利醫療機構了解申請相關作業及分享執行經驗,本會訂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以視訊方式辦理計畫申請作業線上說明會(議程如附檔),本活動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oyo4p(另開新視窗) (報名於3月31日截止或額滿為止)。
一、「醫療機構辦理醫療事故關懷及醫療爭議協助服務標竿獎勵 計畫」:(一)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二)申請方式:由申請醫院提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一式3份,併同申請作業須知要求之其他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本部委託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辦理。